各培养单位:
研究生课程是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课程质量是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基础。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提升课程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研究生院现启动2025年研究生课程维护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本次研究生课程维护工作包括课程诊断、课程调整、课程新增3项主要内容。
一、课程诊断
1.本次课程诊断工作针对近三年选课人数不足10人的课程进行。研究生院对近三年选课人数进行了统计(统计结果将分别发送到培养单位),请结合课程现状、课程质量及教学评价(督导、学生)等方面做好诊断、自评工作,对不适合开课的课程从下一学年起停开。如需继续开课,须重新填写《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参考模板》(附件2),报研究生院审定。
2.硕博士一起开课的课程,只保留博士课号,停开硕士课号;同一个课程名称多个课程编号的课程只允许保留一门,其余须变更课程名称或者停开。
3.鼓励培养单位对所有开课课程进行自评及诊断。
二、课程调整
1.调整课程类别:课程库所有开课课程须调整为以下类别:专业课(包括数学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实验课);任选课(包括综合素养课、基础前沿交叉课)。公共课类别由研究生院确定。本次调整后的课程类别用于2025年9月入学的研究生培养方案,2025年9月之前入学的研究生适用原课程类别。
2.完善课程字段信息:请任课教师参照《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参考模板》(附件2),更新、完善现有课程教学大纲中课程教学安排、课程思政元素、选用教材、联合共建企业、行业导师/企业专家等相关内容。
3.确认课程开课学期:课程库所有开课课程须严格确认开课学期,严格按照课程库设置学期排课,不能按期开课的课程将按照《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研字〔2023〕21号)给予相应处分。
4.确认课程补考/缓考信息:课程库所有开课课程须严格确认补考/缓考信息,课程考试安排会严格按照补考/缓考信息进行。如因信息填写错误影响学生成绩,将按照《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研字〔2023〕21号)给予相应处分。
三、课程新增
培养单位应从课程的目标定位、适用对象、教材选用、课程内容、课程思政元素、教学方法、考核方式、任课教师资格和教学团队组建等方面对新增课程进行审查和安排,注重研究生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突出创新思维和批判思维培养,确保新增课程的质量满足培养方案的要求。同时开展对课程教材的选用审核工作。
四、组织实施和工作安排
本次研究生课程维护工作由培养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各培养单位要充分重视本项工作,积极研讨各学科、领域研究生课程建设与规划,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部署本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培养单位应成立课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院长或书记任组长),组织各学科、领域带头人和课程建设专家成立专家组,对研究生诊断、调整和新增课程进行初审。
2.培养单位于4月11日前将《研究生新增课程审批表》(附件1)、《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参考模板》(附件2)、《研究生课程调整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办。
3.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课程复审。培养单位根据评审意见于4月20日前对课程信息进行修改完善。
4.本次课程诊断、调整及新增工作结束后,各培养单位根据新的课程目录,在2025年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时,对培养方案的课程进行更新,用于2025年9月入学研究生的课程计划。
联 系 人:韶晓娜
电 话:88492192
地 址:友谊校区学舟楼309室
电子邮箱:sxn@nwp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1.研究生新增课程审批表
2.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参考模板
3.研究生课程调整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