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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西北工业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0     作者: 程颖

各单位:

为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研究及综合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院将组织2024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基金申报及立项工作。该项目主要围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和发展,以及我校研究生培养相关政策等开展研究。请各培养单位及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按照《西北工业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的要求积极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1.项目类型

基金设立分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项目应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与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水平提高密切相关,对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有促进作用。选题依据《2024年西北工业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立项指南》(附件2)。

2.资助数量及额度

基础研究项目30个,其中重点项目5个,资助额度3万元;面上项目25个,资助额度1万元。

二、申报条件

1.项目支持我校从事研究生教育理论、实践及管理的相关人员,在基金资助范围内选题并开展研究工作。

2.项目组成员应该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感,为人师表,认真负责,能够确保项目的研究工作按计划顺利进行。有丰富的研究生教育教学经验,有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项目组结构合理、队伍精干、团结协作。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

三、结题要求

1.项目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

2.重点项目在结题验收时,须在教育学或管理学等相关领域的SSCI收录的期刊或CSSCI核心期刊上发表(含录用)与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应在学术交流会议上完成学术报告至少1次,还须提交研究报告1份。

面上项目在验收时须提交与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或在学术交流会议上完成学术报告1次,还须提交研究报告1份。

3.发表的学术论文须注有“西北工业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基金资助”字样。

4.项目研究工作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西北工业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并提交相关研究成果和附件材料。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按立项申请书中的内容及提交材料对项目研究结果进行验收鉴定,验收合格者颁发合格证明。

四、申报及评审

1.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写《西北工业大学学位与研究生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 3)。申请书须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就其真实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和能否保证其基本研究条件、人员配备等各方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将1份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24年1月10日之前提交至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对所申报立项申请书的选题、内容及格式等进行初审,并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


联系方式:

友谊校区:毅字楼336办公室

联系人:程颖 肖敏

联系电话:(029)88460940 ,18033711079

邮箱地址:sx-gerc@nwpu.edu.cn

附件:1.西北工业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2.2024年西北工业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立项指南

3.西北工业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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