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全省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管理工作水平,增强广大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管理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根据《关于评选2022年度陕西省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陕西省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下简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面向各培养单位,所在培养单位应招收并完整培养过一届及以上研究生。
(二)先进个人。面向各培养单位的研究生教育、学科建设管理人员,重点向管理一线人员倾斜,每个培养单位推荐至多1人参与校内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 坚持党的教育路线、方针,认真贯彻国家和我省有关研究生教育、学科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 创新意识强,工作重点突出,积极推动研究生教育、学科建设管理工作改革发展,在研究生教育、学科建设管理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3. 管理制度规范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工作效率高;管理队伍结构合理,团队爱岗敬业,服务意识强,整体素质高。积极配合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开展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4. 年度工作成效显著,在我省和学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学科建设内涵提升、学位管理改革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取得标志性成果。
(二)先进个人
1. 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熟悉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高的政策水平。
2. 熟悉研究生教育、学科建设管理工作,业务能力强,具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工作勤奋,勇于创新,成绩显著。
3. 高质量地完成研究生教育、学科建设管理工作任务,在推进管理制度优化、提升学科建设水平、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积极主动配合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开展工作,成效显著。
4. 原则上需从事研究生教育、学科建设管理工作3年以上,重点向管理一线人员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三、评选程序
(一)培养单位推荐
各培养单位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先进集体及个人。
(二)校内评审
学校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出1个先进集体和3位先进个人。结果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四、申报要求
(一)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推荐工作,申报材料需如实填写,不得作假,违者取消评选资格。
(二)请各培养单位组织填写《陕西省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件1)、《陕西省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2),于2022年11月28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纸质版材料请在“推荐意见”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毅字楼336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gs@nwpu.edu.cn,邮件以“培养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联系人:吴敏洁 徐含乐
联系电话:88493641
附件:1. 陕西省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2. 陕西省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