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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陕西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校内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2     作者: 沈蓉 牛茂贵 李圣

各培养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陕西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校内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案例教学是以学生为中心,以案例为基础,通过呈现案例情境,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掌握理论、形成观点、提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式。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征集工作旨在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促进教学与实践有机融合。

二、征集范围

本次在全校现有专业学位类别内开展案例征集。推荐案例应以该学位授权点的核心课程为主,适度考虑选修课程,推荐单位应已培养3届及以上相关专业学位类别的研究生。

三、征集限额

本次征集采取限额推荐,具有博士专业学位点的培养单位限报2个(需排序),其他专业学位培养单位限报1个。

四、基本要求

(一)案例应依托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而进行,规模与内容应能够满足所依托课程的教学需要。案例内容及其案例制作要与课程教学的定位和目标相匹配,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二)案例能体现专业学位特点,反映相关行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需求,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具有参考性和启发性,适合在本专业学位课程教学中推广运用。

(三)案例内容必须真实,素材应来源于生产建设、研究设计、经营管理、教育教学等实践领域,体现领域内重点问题,在所属行业或领域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四)案例注重科学研究与教学相结合,开发基于真实情境、符合案例教学要求、与国际接轨的高质量教学案例。

(五)案例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在岗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团队成员中应至少有1名具有丰富行业企业经验的领域技术专家或骨干。案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须在相应课程的实践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熟知案例教学基本规范,教学效果良好。

(六)案例必须是没有正式发表的原创案例。案例开发者拥有绝对的知识产权,入选后愿意向兄弟高校免费开放。

五、材料报送

(一)申报人员填写《2022年陕西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申报书》(附件1),撰写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等材料(附件2)和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12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培养办公室。

(二)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案例进行评审,推荐案例需登录“陕西省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大数据平台”进行网上申报(账号密码后期发送)。

联系人:沈蓉 牛茂贵

电话:88430610

邮箱:pyb@nwpu.edu.cn

地址:长安校区启真楼340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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