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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6     作者: 徐含乐 李圣

各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22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2021-2022学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2日-2月27日,现将研究生培养工作调整如下:

一、1月17日至21日教学工作安排

各培养单位按照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第二周既定课表,继续采用线上授课的方式实施课程教学。

二、2月28日后考试及课程安排

(一)若2月28日前学生可按时返校,2月28日-3月6日将进行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延期的课程考试,并于2月21日前发布考试安排。届时请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查看,并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培养单位、教师等通知。自3月7日起,继续实施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第三周的教学任务。

(二)若因疫情防控原因,2月28日前学生未能如期返校,暂定于2月28日起继续开展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第三周的线上授课。秋季学期延期考试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另行组织,并将提前一周公布考试安排,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学院、教师等通知。

三、培养过程及论文工作安排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线上或线下开题评议、中期检查及学位申请中答辩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2年1月15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22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评教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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