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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突出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23     作者: 李鑫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总师型”高层次人才培养,进一步加强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发挥示范效应,激发人才培养活力,不断提升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突出贡献奖评选办法》(研字〔2023〕39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突出贡献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突出贡献奖(以下简称“管理突出贡献奖”)旨在表彰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先进个人。

该荣誉等级为部门级奖项,属于学校研究生人才培养专项奖,纳入学校教职工荣誉表彰体系。

管理突出贡献奖参评对象为学校从事招生选拔、课程教学、培养方案修订、实习实践、教学改革、资源建设、创新竞赛、学位授予、导师队伍、质量保障、国际交流、学籍学历管理、综合管理等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或支持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申报管理突出贡献奖的个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熟悉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高的政策水平。

(二)熟悉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业务能力强,具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工作勤奋、勇于创新、成绩显著。

(三)高质量地完成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任务,在重大专项推进、政策研究论证、管理制度优化、提升培养质量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取得显著成效。

(四)原则上须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3年以上,优先评选教学秘书等一线教育教学管理人员。近3年内已获得本奖项的人员不参加本次评选。

(五)评选观测点参见《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突出贡献奖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一)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教师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产生候选人。每个单位限申报1人。各单位负责对候选人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师德师风等方面严格把关,并审核候选人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文件、论文、证书、专著等。

(二)研究生院组织评审,确定拟获奖人选,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经研究生院院务会审议通过,由研究生院组织荣誉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教师和管理人员

申报,并填写相关表格。

(二)请申报人填写《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突出贡献奖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三)请各单位于12月27日前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gs@nwpu.edu.cn。

联 系 人:李鑫 徐含乐

联系方式:029-88493641

联系地址:友谊校区毅字楼336室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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