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各位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西北工业大学博士论文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研字〔2021〕38 号)《西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育基金管理办法》(研字〔2022〕34 号)等文件要求,现启动研究生创新基金结题、年度审核及申报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2022年博士论文创新基金结题(附件1);
(二)2023年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育基金结题(附件2);
(三)2023年博士论文创新基金年度审核(附件3);
(四)2024年创新基金申报立项,包括博士论文创新基金、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育基金2类基金。其中,
1.博士论文创新基金设立面向国防重大需求的专用项目,定向择优,支持博士研究生围绕国防重点领域“卡脖子”问题开展研究;
2.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育基金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法科学、科技含量较高,有一定市场前景和竞争优势的科技创新项目,并允许有创新性的风险项目研发。
二、工作程序
(一)组织形式
创新基金结题、年度审核及申报立项的评审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与评审。其中,
1.结题及年度审核:“重点项目”须采用答辩形式进行评审,“一般项目”可采用答辩形式或会评形式进行评审;
2.申报立项:须对申报立项项目进行评审并排序上报。
(二)复审及公示
1.研究生院对各培养单位提交的结题、年度审核以及申报立项材料复审,并对最终结题及年度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
2.研究生院根据各培养单位上一年度基金工作成效,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规划,按照“基础指标+动态调节指标”统筹分配各培养单位本年度立项指标;
3.各培养单位根据下达的立项指标和项目评审排序确定最终支持项目名单,经公示无异后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审核确定后发布立项名单。
三、材料提交
(一)结题。各项目负责人请认真填写结题报告(附件4、附件5),并将结题报告(A4双面打印)一式5份、项目结题成果证明材料一式1份(含电子版,命名形式为“基金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经导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二)年度考核。各项目负责人请认真填写年度考核报告(附件6),并将年度考核报告(A4双面打印)一式5份、年度考核成果证明材料一式1份(含电子版,命名形式为“基金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经导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三)申报立项。各项目负责人请认真填写申报书(附件7、附件8),并将申报书(A4双面打印)一式5份、申报支撑材料一式1份(含电子版,命名形式为“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经导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四)提交材料截止日期:
1.学生提交材料截止日期:2024年2月26日;
2.各培养单位提交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的各项基金评审材料截止日期:2024年3月10日。
四、工作要求
(一)所有申报立项项目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研究时间,须由项目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交申请,待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
(二)为加强研究过程管理及监督,立项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中期检查合格项目,拨发二期资助经费。由各培养单位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查评审。
(三)立项项目需达到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最低结题标准方可验收通过,凡结题验收不合格项目,需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或补充,达到结题要求后方可申请毕业。
联系人:沈蓉、牛茂贵
电话:88430610、88460213
地址:长安校区启真楼340、友谊校区毅字楼334
研究生院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