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生为根、以育人为本、以学者为要、以学术为魂、以责任为重
建设研究型、创新型、服务型一流研究生院
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学会〔2023〕01号)要求,经单位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学校拟推荐6个项目参加“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拟推荐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5月10日至5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研究生院反映。
电话:029-88492090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10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系列讲座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3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基金项目评选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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