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培养单位:
为保证2023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23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安排通知如下,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院学位办发布通知为准。
学位会 | 日期 | 事项 | 承办部门 |
2023年 第1次校学位会 | 3月19日前 | 召开学位分会会议 报送校学位会审议议题及上会材料 | 培养单位、学位分会、教务处 |
3月29日前 | 召开校学位会会议,审议学位授予等事宜 | 研究生院学位办 |
2023年 第2次校学位会 | 6月18日前 | 召开学位分会会议 报送校学位会审议议题及上会材料 | 培养单位、学位分会、教务处 |
6月28日前 | 召开校学位会会议,审议学位授予等事宜 | 研究生院学位办 |
2023年 第3次校学位会 | 12月3日前 | 召开学位分会会议 报送校学位会审议议题及上会材料 | 培养单位、学位分会、教务处 |
12月13日前 | 召开校学位会会议,审议学位授予等事宜 | 研究生院学位办 |
西北工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