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教育教学水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质量监督评价机制,引导教师积极投身教书育人,切实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根据《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研字〔2021〕14号)规定,现开展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请各培养单位积极组织秋季学期授课教师以及修课研究生及时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进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
一、评价入口
1.教师自评:
![](/__local/F/B9/17/59B2521709D2572F360CBD2022C_3716F950_1753.png)
![](/__local/4/6C/AA/72F8A24319A35190EFA00610A73_750A194D_2F24.png)
2.学生评教:
![](/__local/C/08/01/204A98E9DCB0B22703B82568075_24519F84_18BB.png)
![](/__local/6/68/68/86447502494E7F3C7F60B06E419_FF912C4F_6439.png)
二、相关说明
1.本次评价工作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5日,请所有秋季学期授课教师及修课研究生对所有课程进行教学质量评价。
2.为确保评价工作的全面性,所有授课教师在完成教学质量自评后方可录入课程成绩,所有研究生在完成课程教学评价后方可查看成绩、打印成绩单。
3.研究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提升学校研究生课程质量的重要参考,评价结果已纳入培养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请各培养单位务必重视并积极组织。
联系人:王晓姣 刘澈
联系电话:029-88492090
邮箱:zlb@nwpu.edu.cn
研究生院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