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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发展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8     作者: 王晓姣 刘澈

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有序推进学校《一流研究生人才培养行动计划》落地落实,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根据《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发展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研字〔2022〕30号)(附件1)要求,学校将开展2022年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发展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发展创新项目坚持“深化改革、突出特色、一院一策、示范引领”的原则,以研究生培养单位为主体进行申报,鼓励在研究生培养模式转变、体制机制创新、结构调整优化等方面大胆探索与创新实践。请培养单位立足本单位学科特点及人才培养特色,结合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针对以下四个主题开展改革创新:

1.研究生导师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机制建设与实践

2.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机制创新与实践

3.硕博士研究生分类培养模式构建与实践

4.国家急需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与实践

二、申报方式

1.填写申请书

申报单位填写《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发展创新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于2022年9月23日(周五)中午12:00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研究生院质量办,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lb@nwpu.edu.cn。

2.项目立项

各培养单位原则上选择一个主题进行申报,研究生院对各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形式审查,通过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情况择优立项。每个改革主题可同时立项多个培养单位,实施平行资助,根据阶段性考核情况,再重点聚焦、优中选优或联合推进。

3.经费拨付

学校对立项项目进行专项经费资助,项目资助额度范围一般为5万元至20万元,项目经费的使用须符合学校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执行进度要求完成经费执行。

三、其他要求

1.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项目一经获准立项,培养单位应按照计划开展实施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项目预期成果应有明确的考核标准或工作成效,考核标准应可量化且数字明确,不应出现模棱两可或模糊不清的表述。

3.项目立项后,各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将分别成立专项督导组,对项目实施情况及经费执行进度进行监督和指导。

联 系 人:王晓姣 刘澈

联系电话:88492090

地   址:友谊校区毅字楼336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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