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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研究生最满意教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3     作者: 曹良玉 韶晓娜

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师队伍建设,表彰在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树立立德树人典范,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领和带动我校研究生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高,争做新时代“大先生”,按照《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最满意教师评选办法》(研字〔2022〕23号)(附件1)要求,研究生院现启动2021-2022学年研究生最满意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2021年9月-2022年7月内,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且教学效果好的一线教师。

二、评选名额

本学年研究生最满意教师评选不超过十五名教师。

三、评选条件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个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师德高尚,关心和爱护学生,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二)热心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连续三年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研究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学时/年。

(三)教学效果广受认可,在评选学年内,任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成绩在课程任课教师组排名为前三名(教学质量评价方法详见附件2)。

(四)在评选学年内没有教学事故及学生投诉。

(五)近三年内获得过学校最满意教师称号的教师,原则上不能再申请参评。对有新的突出业绩的教师,经培养单位初评推荐,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参评资格进行认定且通过后,可进入学校评审环节。

四、申报与评审

1.自主申报

申报人填写《西北工业大学2021-2022学年研究生最满意教师申请表》报所在单位。

2.初评推荐

(1)培养单位对最满意教师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2)培养单位成立初评工作组,组成人员不少于5人,由单位主要领导、骨干教师,及其他熟悉本单位研究生教学工作开展情况的教职工代表;

(3)每个培养单位最多可推荐1名最满意教师,评选过程要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4)经各培养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的名单在单位内部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推荐人员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3.学校评选

(1)研究生院对各培养单位拟推荐人员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对拟推荐人员进行评审,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报研究生院院务会审定;

(3)候选人名单在校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并予以表彰。

五、奖励及表彰

学校为研究生最满意教师授予“西北工业大学最满意教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给予奖励。同时,对获评的研究生最满意教师在校内外进行广泛宣传,组织经验交流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校风,共促研究生教师岗位能力提升。

六、具体时间安排

各培养单位应在2022年6月28日前完成单位内部公示,并将《西北工业大学2021-2022学年研究生最满意教师申请表》(附件3)、《西北工业大学2021-2022学年研究生最满意教师评选候选人情况简表》(附件4)报送至研究生院。以上材料请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完整版)。

联 系 人:韶晓娜 曹良玉

联系电话:88492192

地 址:友谊校区毅字楼336室

电子邮箱:sxn@nwp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最满意教师评选办法

          2.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3.西北工业大学2021-2022学年研究生最满意教师申请表

          4.西北工业大学2021-2022学年研究生最满意教师评选候选人情况简表

研究生院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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