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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启动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 研究生教学安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05     作者: 徐含乐 李圣

各教学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暂缓放假”要求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自1月10日起启动 2021-2022 学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按照既定课表开展线上教学,暂计划开展春季学期前三周教学任务(截止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教学安排

1.公共课程:所有春季学期硕士公共课程(数学类、外语类及思政类公共课程)自1月10日起,按照既定课表提前开展线上教学。

2.专业课程:对于春季学期课时较长的专业课程,建议各教学单位自1月10日起,提前开展线上教学,保证课程的授课学时;对于其他专业课程,建议各教学单位采取研讨式、讲座式、案例式等灵活多样授课方式,兼顾学时要求,做好统筹安排,提前开展线上教学。

3.实验课程及各类创新竞赛线下任务全部暂停。具体安排调整请以开课单位以及任课教师通知为准。

4.校外实习实践活动全部暂停。

请各教学单位建立研究生教学工作组,落实、指导、推进和检查学院专业课在线教学的前期准备、开课授课和质量反馈工作。各教学单位于1月7日前完成提前开课课程排课确认工作,1月10日前完成学生选课确认工作。

二、培养环节安排

各培养单位应协助导师尽最大可能指导研究生在疫情防控期间顺利开展学业学习、开题答辩、中期检查、学位申请和毕业答辩等工作。

三、质量监督安排

各培养单位领导应深入教学、考核、开题、科研等线上督导检查,依托校、院两级督导教师,重点对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课程思政情况、严把课程教材政治关、保证教学效果质量等方面进行督查。

四、其他事项

1.各培养单位建立疫情防控时期研究生教学工作组,培养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领导分别任副组长,指导、推进和检查学院在线教学的开课授课、导师管理和学生思想动态等工作。

2.要落实导师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措施保障研究生学业顺利开展。建议导师利用新媒体方式做好对研究生的思想引导、学术指导、科研训练等工作,建立相应的学业指导群,每周开组会一次,与所指导研究生谈话交流一次,全面掌握学生身心健康、学业及科研状况,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学业。

3.2022年春季新入学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待正式入学报到且完成选课计划后进行安排。

4.研究生院培养办、学位办、质量办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培养工作负责人: 徐含乐13772021052

留学生教学负责人:王雅静13891931916

博士教学负责人: 杜春梅13572575197

硕士教学负责人: 韶晓娜15332460939

培养过程负责人: 王建平15929946060

博士学位申请负责人:过 娟13679185042

硕士学位申请负责人:黄 媛18049223998

信息化工作负责人:王晓姣15829683500

研究生院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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