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研究生赴国(境)外交流资助管理办法》,研究生院将根据各学院的工作进度对预划拨的费用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于9月3日前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中分别完成国际会议和短期访学项目按批次上报(操作步骤见附件)。研究生院审核以后,导出《研究生出国(境)交流项目按批次上报明细表》,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9月6日之前送至研究生院。
二、研究生院根据项目按批次上报情况对于研究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专项资金予以调整。
三、相关注意事项:
1.《研究生赴国(境)外交流项目介绍》模板已于上学期末发放给各位秘书,项目申报、学院政策、申请流程等内容需面向全体全日制研究生宣传到位;
2.学院在按批次上报项目之前必须完成单个项目的审核,否则无法上报。
联系人:杨珍
联系方式:88495339/88430631
联系地址:友谊校区毅字楼336室/长安校区启真楼343室
电子邮箱:zhenyang@nwpu.edu.cn
附件:项目按批次上报操作指南
研究生院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