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研究生全过程质量监督检查责任,建立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评价制度,切实发挥开关键节点考核筛查作用,提升监督监测信息化水平,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将上线试运行培养过程质量评价系统模块。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全体研究生、教师、导师、督导专家、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
二、系统功能
(一)教学质量评价
1.学生:教学评价
2.教师:申请同行教师/督导专家听评课
3.督导专家:任务反馈、听评课
4.培养单位管理人员:院督导组信息维护、指定听课任务、评价查询统计
5.研究生院管理人员:评价指标维护、校督导组信息维护、指定听课任务、评价查询统计
(二)学位论文过程质量评价
1.学生:接受评价、查看预警、反馈改进
2.导师:查看预警、反馈改进
3.督导专家:任务反馈、任务自行领取、填写评价表、改进方案审核
4.培养单位管理人员:抽检、指定任务、评价查询统计
5.研究生院管理人员:评价指标维护、抽检、指定任务、评价查询统计
三、使用说明
(一)教学质量评价
1.学生端
点击首页课程教学评价,填写评价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评价,提交之后方可查看课程成绩。
2.教师端
(1)申请督导专家听课:课程教师申请专家来听自己的课。
(2)被邀请听课确认:督导专家的操作功能,确定是否接受课程教师的邀请。
(3)申请听评课:A课程教师申请去听B课程教师的课。
(4)被听评课确认:B课程教师确认是否允许A教师来听课。
(5)被指定课程教学评价:被学院或研究生院指定听课并评价的任务。
(6)调停课查询:与任务相关课程的调停课信息查询。
(7)评教结果查询:任课教师查看学生、专家对课程的评价情况。
3.管理端
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院可进行评价指标体系维护、督导组信息维护、听课任务分配等操作,以及评价结果统计、听课查询等查询功能。
(二)学位论文过程质量评价
1.学生端
研究生被抽检后,需接受专家听评答辩或检查培养过程相关材料;如抽检结果不合格,研究生院或培养单位将下达预警,研究生需要在“预警反馈”中查看预警详情,并提交改进方案。
2.导师端
所指导的研究生被抽检后,需协助专家听评答辩或检查其培养过程相关材料;如抽检结果不合格,研究生院或培养单位将下达预警,导师需在“预警反馈”中查看预警详情,并提交改进方案。
3.督导专家
(1)任务反馈:研究生院或培养单位下达评价任务后,专家可进行“接受”或“拒绝”反馈。
(2)自行领取:研究生院或培养单位生成任务库后,专家可自行领取任务。
4.管理端
研究生院或培养单位可进行培养过程各环节的抽检、任务分配、下达预警、改进方案审核等操作,以及评价结果统计等查询功能。
四、其他事项
1、咨询方式:添加QQ群“研究生教育系统咨询组”499639807进行咨询。请咨询人员主动报学号、工号及截屏说明所遇到的问题后进行咨询。
2、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研究生院质量办电话88430624(新校区)和88492090(老校区)。
3、针对该系统,研究生院近期将组织培训,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通知。
4、质量评价系统将于2021年3月22日上线试运行。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