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推进学术型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博士生考核机制,加强博士生培养过程管理,全面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西北工业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开题评议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题评议组织实施
1.自2020年6月2日起,所有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开题评议工作按照各学院制定的文件细则执行。
2.开题评议工作由博士生在线提出申请,系统随机抽检,分为研究生院督查和学院督查。抽检结果不会因反复多次申请而发生变化。
3.研究生院督查的报告评审,由研究生院确定校内(外)评审专家并组织开题报告校级评审工作。其余博士生由学院按照各自细则确定评审专家并开展院级评审工作。
4.公开答辩环节均由导师负责组织。研究生院督查的公开答辩,设答辩专家5人,其中3位专家由研究生院确定,另2人及秘书由导师确定;其余博士生由学院按照各自细则督查公开答辩。
5.疫情期间公开答辩的形式:若博士生暂没有返校,则采用网络远程答辩方式进行,答辩专家组需在同一地点集中,与博士生进行视频公开答辩。若博士生已返校,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线下公开答辩。若有校外专家参加答辩,需按规定提前办理好学校出入手续。
6.开题评议中,两次送审不合格或两次答辩不通过者将予以分流或淘汰。
7.开题评议通过后,论文研究工作原则上应按照开题报告中论文计划严格执行,因特殊情况对选题有重大调整时,应重新组织学位论文开题评议。
二、开题评议工作要求
1.2018年3月及之前入学的所有博士生无需提交开题延期申请,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申请参加2020年度开题评议。按照文件规定,未按时申请本年度开题评议的博士生,将实施分流或淘汰。
2.2018年9月入学的博士生结合本人科研工作和论文进展情况申请参加2020年度开题评议。
3.2019年3月及之后入学的博士生将严格按照文件中时间节点要求进行开题评议,如果未按期申请开题评议且未办理延期者,将视为主动放弃博士学籍,予以分流或淘汰。
4.博士生用于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年,故从开题评议申请到学位论文送审申请间隔不得少于2年。
5.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及时梳理2018年3月以前仍未进行开题评议的博士生名单,并通知学生按时申请本年度开题评议工作。
三、开题评议流程
1.博士生在线申请“开题抽检”,上传隐去“学院、姓名、学号、导师”等相关信息的开题报告。系统显示随机抽检结果:“学校抽检”或“学院抽检”。
2.导师在线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或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开题报告评审。评审结果由研究生院或学院分别录入系统,并将评审意见书反馈给学生及导师。
3.开题报告评审通过后,方可在线申请公开答辩。评审未通过,须修改3-6个月后重新进行评审。重新评审的方式与第一次申请开题评议的方式相同。
4.答辩秘书联系答辩专家确定答辩时间后,学生在线申请开题公开答辩,并填写答辩专家组成员、答辩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5.答辩秘书至少在答辩前一天将开题报告、答辩PPT发送给答辩委员会成员,并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领取加盖公章的答辩表决票。研究生院及学院需将答辩信息告知校院督导。
6.公开答辩环节中包括至少30分钟答辩陈述环节和30分钟专家提问环节。公开答辩过程中,答辩秘书应做好答辩记录,收集答辩表决票。专家组对开题报告公开答辩讨论的最后意见填入表中的“结论意见”一栏,专家组全体成员均应签名。
7.公开答辩结束后,导师在系统录入答辩结论意见,经学院审核通过后两周内,博士生需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对开题报告进行相应修改,并在系统中上传最终版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评审表(转换成PDF格式上传)及答辩意见表(转换成PDF格式上传)。
四、开题评议在线视频答辩方式
1.疫情期间线上答辩要求:若采用网络视频答辩方式进行,应采用主平台+备用平台方案,实施两平台互为备份的运行模式,保障网络通畅。
2.网络视频答辩软件要求:软件功能稳定、操作简单易用,至少允许30人同时在线、支持共享屏幕在线播放PPT、可在线共享文件等。可以采用Zoom、钉钉、腾讯会议、QQ等平台进行。
3.考虑到手机屏幕小、来电阻断等问题,要求答辩博士生使用PC端登录。
4.答辩秘书及答辩博士生提前登录系统进行测试与演练。在线视频答辩过程中,须采集好答辩图片,全程录音,确保答辩效果。
五、开题评议质量保障
1.根据督导职责,督导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中每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价。校院两级督导对开题报告评审及公开答辩环节进行督查工作,具体工作分别由研究生院质量办或学院安排。
2.督导参加公开答辩后,需填写《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开题答辩督导评价表》,除对开题评议规范性等一般评价外,应重点指出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改进建议,及时地帮助被督导单位改进开题评议工作,并在后续开题公开答辩中对整改情况和经验推广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3.为确保督导工作顺利进行,各学院、导师、研究生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干扰督导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建平 朱晶
办公电话: 88460398
地址:友谊校区学舟楼216房间
研究生院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