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生为根、以育人为本、以学者为要、以学术为魂、以责任为重
建设研究型、创新型、服务型一流研究生院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培养活动,保障培养秩序,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特制订《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12月18日
上一条:关于2019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及年度考核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导 工作条例》及公布学校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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