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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17     作者: 研究生院

各学院:

当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为了在最大限度确保师生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情况下,顺利完成2020年春季毕业研究生的学位申请工作,做到既要注重疫情防控,也要坚持质量保证,根据学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领导小组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工作

1.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工作

自2020年2月24日起,需要送审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可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送审申请”模块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导师、学院和学位办在系统中进行审核后方可送审。

同时,提交结合论文工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论文索引证明(可在检索平台Web of Science或Engineering Village 2对相关的文章进行检索,并将有收录号的页面保存,导师签字和图书馆盖章返校后补办)、杂志封面、目录、论文全文的电子文档经导师、分会审核后发至学位办邮箱xwb@nwupu.edu.cn,申请材料以“学院+学号+姓名(博士)”命名并打包发送。预答辩可采用视频答辩的方式进行。培养过程材料、延期或提前毕业证明、预答辩材料、免盲评审批表等可暂不提供,在疫情结束后补交,但需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中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流程完备。

由于涉密论文的特殊性,涉密博士论文在研究生返校之前暂不受理。

2.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工作

自2020年2月24日起,需要送审学位论文的硕士研究生可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送审申请”模块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导师、学院和学位办在系统中进行审核及盲评抽查。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1.自2020年2月24日起,需要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采用视频答辩的方式进行答辩。

2.2020年春季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集中答辩时间为2020年2月24日-3月13日,答辩方式采用视频答辩。

(1)学位办、学院、导师须确保论文评阅意见按时返回,上传评阅意见书电子版,不需要评阅专家签字。

(2)学位论文评阅成绩合格,经学位分委员会审核,可以在2020年2月24日-3月13日参加答辩的硕士研究生,与导师确定答辩时间后,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答辩申请”模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地点选择视频答辩)。

(3)送审申请经校学位办审核通过,因为疫情无法按时上传学位论文送审的2017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方式不变。

(4)对无法进行视频答辩的学生,学校将尽最大可能避免疫情对后续深造或就业派遣造成影响。

三、学位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工作

1 .博士研究生需于3月13日之前,将结合论文工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论文索引证明(可在检索平台Web of Science或Engineering Village 2对相关的文章进行检索,并将有收录号的页面保存,导师签字和图书馆盖章返校后补办)、杂志封面、目录、论文全文的电子文档提交各学院。

2.各学院于3月14日-15日严格审查学位申请者网上申请材料,仔细核对各项统计数据,确保学位申请材料数据准确,并将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学位申请材料(电子版)提交给所属学位分委员会。

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包括:申请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论文评阅意见书电子版、学位论文全文电子版、学院建议授予博士研究生人数统计表、信息汇总表、特殊情况说明(学位论文一审不合格、提前答辩、延迟答辩、同等学力和受过纪律处分等)电子版材料。

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包括:特殊情况(学位论文一审不合格、提前答辩、延迟答辩、同等学力和受过纪律处分等)硕士研究生的论文评阅意见书电子版,学院建议授予硕士研究生人数统计表、信息汇总表、特殊情况说明和学位论文电子版等材料。

3.各学位分委员会于3月14日-16日对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电子版(终稿)进行统一查重。

4.各学位分委员会于3月17日-18日召开学位分委员会会议。

5.各学位分委员会于3月19日之前将分会记录、上会材料(电子版)报送学位办。

四、校长办公会

3月23日-24日(暂定)召开校长办公会,审议研究生毕业工作。

五、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授予工作

3月25日-27日(暂定)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

六、已完成答辩研究生返校工作

已完成答辩的研究生在学校允许返校后,分批返校。返校时向学院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学位申请表》照片纸质版3张和电子版(蓝底),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纸质版3本,纸质版和电子版均要包含有本人及导师签字的学位论文知识产权声明和原创性声明,且版本必须同最终上传的论文版本一致,填写本人《学位申请表》的个人信息,补齐学位申请材料所需的纸质材料。其中,硕士研究生应提供选题报告评议表,学位论文中期考核表,课程学习成绩单以及评阅意见书,博士研究生应按照《西北工业大学博士学位申请材料目录表》提供所有对应的材料。

七、学位证制作及发放工作

3月28日—4月4日,学位办制作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并将硕士学位证书发放至学院。

4月5日—4月10日,学院根据疫情情况负责邮寄或发放硕士学位证书。

博士学位证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并公示结果一个月后发放,即4月25日-27日(暂定)以后,由学院根据疫情情况负责邮寄或发放。

八、研究生院学位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博士生答辩:邢妍(13468600360)

硕士生答辩:黄媛(18049223998)

电子邮箱:xwb@nwp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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