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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0-10-28    

10月27日上午,学校召开了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汪劲松,第十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张卫红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10名博士、80名硕士、41名学士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申请。审议通过了2020年自主审核增列一级学科博士点方案。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汪劲松主席在讲话中指出,研究生院、各分会、各学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要按照相关部署要求,分析问题、认真总结、共同谋划,确保各项改革工作落地见效。要建立起完善的研究生培养成本分担机制。要严把招生选拔关、人才培养关、学位授予关,带动全链条、全方位的提升。要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全流程,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督、培训、指引,实行研究生招生计划动态管理制度。要加强研究生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论文答辩等环节的过程管理和考核,加大分流退出力度,建立全程优质培养模式。要加大学位论文抽查比例,加强对学位论文质量监督,对抽查“存在问题”论文,实行学位质量问责制度,强化导师、评阅人、答辩委员会、学位分会的责任意识,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岗位意识,明确导师权责,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实现导师岗位动态调整,建立导师评价机制,加强岗位培训,形成岗前培训、在岗培训、日常培训相结合的校院两级导师培训体系。要完善导师岗位管理制度,建立从导师遴选、培训、考核、激励、变更到退出的全周期岗位管理监督机制。

单位/研究生院 撰稿人/毛伟云 审稿/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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